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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--司法部门:物品如无偿转给现任店主可索回
本报济宁4月10日讯 济宁市中区枣店阁街上的一家饭店突然关门,店主欠下酒水钱溜之大吉。这可苦了给其送酒水的刘女士,因为该店欠她800多元钱未收回。济宁市司法局对此解释说,如原店主将物品无偿转给现任店主,刘女士可以索回。 10日,家住济宁市中区的刘女士向记者反映,她是一家商贸公司的酒水推销员,长年给城区的很多饭店送酒水,按照行业惯例,当月的费用一般在下个月送货的时候结清。然而就在刘女士给这家饭店送了第一次酒后,该饭店却于3月28日突然易主。 刘女士说,知道这家饭店换主后,她很着急,因为有600多元的酒水钱未要回,并且各项费用加起来总共800多元。这笔钱如果要不回来,老板就要从她的工资里扣。对于现在生活困窘的刘女士来说,这简直是雪上加霜。她说:“说实话,这笔钱对我很重要,我没有其他经济来源,孩子要上学,家里还有老人。我不知道该怎么办,找了很久也没找到饭店老板,没办法我就报警了。” 记者就此咨询了济宁市司法局12348工作人员,他们解释说,原店主无权将没有结账的物品转让给他人,如果原店主将酒水等物品无偿转给现任店主,那么刘女士就有权收回。如果是有偿转让,刘女士就只能向原店主索要酒水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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